10月9日,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武汉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相卫出席并致辞。

联席会议由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集,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戴丰善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武汉都市圈九个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共同研究修改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的促进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条例(草案二审建议稿)和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的相关决定(草案),协商协同下一步立法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开展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协同立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支点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区域公共交通一体化法治保障的创新实践,有利于破除市域交通壁垒、优化交通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愿望、推动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会议要求,九市人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省人大统筹指导下,凝心聚力、同频共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推进公共交通一体化协同立法,健全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市际公共交通互联互通难题,以高质量协同立法护航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更大的法治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斌、副主任李智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闵凯华,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