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嘉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根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武)文综改字〔2026〕2602044号),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责令改正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本机关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3号广源大厦11楼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1113室
联系人:陈红、陈菲 联系电话:027-82761458
附件: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武)文综改字〔2026〕2602044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