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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杭州同硕自游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5/11/25 1.1w 阅读 258 点赞

杭州同硕自游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同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设立的旅行社分社杭州同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拒绝履行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条第二项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杭州同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作为你单位设立的分社,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应由你单位承担,故本机关拟给予你单位“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ZJ31054)”的行政处罚。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机关通过其他方式未能向你单位送达《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详见附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内,你单位可到本机关领取《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你单位如不服上述拟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权陈述、申辩,有权要求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提出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在法定送达期满5日后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5楼517室

联系人:邱明联系电话:027-50186079

附件: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武文综罚告字〔2025〕2500001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