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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湖北汇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湖北汇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谢家利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23734.67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我中心省直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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