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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法公告送达

关于向湖北弘毅建设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2026/04/28 7.5k 阅读 43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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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湖北弘毅建设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湖北弘毅建设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徐顺华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22994.91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黄陂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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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