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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武汉科泓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送达《核实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3 15:08:42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2026/03/22 1.7w 阅读 53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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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武汉科泓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送达《核实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武汉科泓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张敏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19254.75元,为王琼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2971.00元,为陈晶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3252.56元,为张玲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23065.60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实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黄陂分中心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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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