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
规范性文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宣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2/12/27 6.9k 阅读 283 点赞


各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要求,市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研究,决定宣布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对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布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一)《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规范>的通知》(武公规〔2017〕2号)

(二)《关于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乘坐轨道交通场站、交通工具的通告》(武公规〔2017〕3号)

以上两个文件有效期为5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废止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武公规〔2017〕1号)

(二)《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做好积分入户工作的通知》(武公规〔2017〕4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