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
政策通知公告

武汉市医保局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 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1/11 1.9w 阅读 425 点赞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医保动态»

武汉市医保局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 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1-12 16:46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医保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市医保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工作的通知》(武医保〔2020〕13号)同时废止。

  武汉市医保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武汉市医保局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