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猪捌盖旅行社有限公司:
根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不予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编号:(武)文综延字〔2026〕2605046号),内容如下:
2026年8月10日,本机关对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文综罚字〔2026〕2606046号),作出了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
由于证据不足,因此,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同意你单位延期缴纳罚款。
如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楚天传媒大厦B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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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不予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武)文综延字〔2026〕2605046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