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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法公告送达

关于向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送达《限期缴存决定书》的公告

2026/05/09 9.8k 阅读 45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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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送达《限期缴存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陈国斌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44720.67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武公中限缴决〔2026〕75号《限期缴存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铁路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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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